新罗区林业局关于招聘森林扑火员的启示
由于工作需要,新罗区林业局拟面向社会招聘森林扑火员十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2、男性,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20—40周岁。
3、火险期间(每年9月15日至次年4月15日)无节假日、无休息日(雨天除外),不得随意请假。
二、招聘时间办法:
即日起自2011年11月15日止,报名地点:林业局防火办,联系电话:2293059,联系人:曹先生。
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须提供退伍证。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及林业系统聘用人员优先招聘。
三、工资待遇:
符合招聘条件录用后,试用三个月,发给试用期工资。转正后,待遇优厚,实行劳务派遣用工,用工单位给予缴交“五险”。单位提供住宿(集体宿舍,不可以带家属),食堂提供早午餐补贴就餐。
新罗区林业局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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