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2009年物业管理员培训班通知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物权法》、新《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相继出台,规范了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也提高了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要求。为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的物业管理意识,满足物业管理企业对用人的要求,特由政府支持举办物业管理员培训,培训、证书、教材费用享受财政补贴,实行全免。由新罗区劳动保障局定点职业培训机构龙岩市畅能职业培训学校承办,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可取得由省劳动保障厅颁发的<<福建省职业培训结业证书>>,并优先免费推荐就业。现将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有意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或对物业管理知识有兴趣的下岗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随军家属以及农村劳动力等。
二.培训时间:2009年9月23日至10月8日
三.培训内容
|
1、业主(物业所有人)及其专有、共有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产生过程,业主大会的内容以及大会决定问题的程序,业主委员会的权力,义务及其自身建设。
|
|
2、物业管理的八大常规服务:房屋主体、房屋设备、环境卫生、绿化、治安、车辆以及代办和针对性的专项服务;中国物业管理企业的产生、发展过程以及目前的现状和其存在的问题。
|
|
3、《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人员与业主如何做沟通、怎样处理投诉。
|
四.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城镇居民可凭户口簿、1寸相片1张到行政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窗口免费办理失业证)复印件一份,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认定证明复印件1份。
五.培训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川西路32号 新罗区劳动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六.报名地点:
1、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
2、龙岩市畅能职业培训学校(区劳动保障局一楼)
联系电话:2330868 联系电话:小陈
龙岩市畅能职业培训学校
2009年9月15日
首页 上页 下页 尾页 跳转: